港报认为
房地产过热与地方利益有关 [ 《香港虎报》 6月6日文章 ] 题:房地产问题的解决靠政治
北京给房地产市场降温的严厉新措施从6月1日起开始生效。但这样的措施是会产生效果,还是会再次由于地方政府的原因而失效,现在还不得而知。
自从去年北京实行宏观经济调控以来,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一直是北京重要的目标之一。
造成房地产市场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过热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拒不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有充分的理由不给房地产市场降温,因为繁荣发展的房地产市场符合许多地方的利益。
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房产实行私有化。由于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投入了巨额资金,全国几乎所有地区都把房地产视为地方经济的支柱行业。对于各地国内生产总值的持续增长,房地产行业是不可缺少的。
过去25年来,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是衡量地方官员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的标准的话,同时也是他们升迁的基础。
这种盲目追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行为使得发展极不平衡,因此一年前,北京命令地方官员参加类似于“洗脑”的活动,要求他们停止片面追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做法。然而,在北京找到更好、更全面的政绩评价标准之前,官员们还会不可避免地为了升迁而继续这样做。
地方官员不愿抑制房地产市场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需要为经费紧张的地方政府增加收入,以对付大量流入的农村人口。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意味着税收的增加,并且地方政府还有机会以高价出售土地。而且房地产交易还意味着能从土地征用和开发中得到回扣,许多大开发商实际上与地方政府有很密切的关系,抑制房地产市场将不可避免地给这些开发商带来损失。这就是自从一年多以前北京开始集中采取措施给房地产市场降温以来,地方官员要么置之不理、要么采取不合作态度、要么敷衍北京的一些措施的原因。因为这些地方官员的利益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
从这个角度看,在当今的中国,给房地产市场降温与其说是一个经济问题,还不如说是政治问题。因此,应该考虑在经济措施以外增加政治措施。
北京的新措施要付诸实施,中央政府必须要求地方官员严格按照新的指示办事。未能按照指示办事的官员必须受到惩戒。否则,严格的新措施可能再次被遗忘。
|